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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发布日期:2015-10-22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0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
处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8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85号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自2003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2〕469号):“(二)内设机构……专利代办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承担相关专利审查业务和服务工作。”
受理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代办处 面交的纸件专利申请,当日受理;寄交的纸件专利申请,5日内受理;电子的专利申请,2日内受理。   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元,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
审查 2.审查责任:材料审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4月颁发的《代办处受理工作规程》进行。 代办处
送达 3.送达责任: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代办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1-69069015                    投诉机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投诉电话:0371-65800909  
受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1705室

主办: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95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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